下載鏈接:200多份海上風電+海上光伏項目環評報告書、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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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報告屬于歷史公開環評資料,非最新公開資料,僅供參考
當前,能源發展正處于深刻變革和重大調整的關鍵時期。面對全球氣候變化和生態環境惡化的雙重挑戰,大力發展清潔可再生能源已成為能源發展的必然趨勢。我國己將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作為能源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2022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福建省“十四五”能源發展專項規劃》,文件指出,2025年,福建省電力規劃裝機目標要達到8500萬kW,其中,風電900萬kW、占10.6%,新增410萬kW。文件明確“十四五”期間將加大風電建設規模,積極推進規模化集中連片海上風電開發,在保障國防、海事、通航、生態等要求的前提下,科學組織海上風電開發建設;“十四五”期間有序擇優推進《福建省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內海域海上風電項目建設,新增開發規模1030萬kW。
福建省海域廣闊,全省可作業的海域面積有13.6萬k2,海岸線總長3752km,風能資源豐富,風能理論蘊藏量大,開發海上風電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受季風氣候影響,海上風資源豐富,特別是閩江口以南至廈門灣部分的臺灣海峽中部,海域受臺灣海峽“狹管效應”的影響,其年平均風速大,風向穩定,是全國風資源最豐富的地區。平潭地處臺灣海峽與海壇海峽之間的突出部,“狹管效應”顯著,風能資源豐富,具有很好的開發價值,建設海上風電場能有效利用風能資源,對于降低福建省的煤炭消耗、緩解環境污染、改善電源結構等具有積極的意義,是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具體體現,是福建省能源發展戰略的事要組成部分。
平潭A區海上風電場項目位于福建省平潭島北側海域,風能資源具有很好的開發價值,其開發建設不僅符合國家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的要求,也符合福建省風電發展規劃的要求。
2022年11月1日,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關于平潭A區海上風電開發項目中選結果的公示》,平潭A區海上風電開發項目中選投資主體為中國能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13日,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關于請加快平潭A區海上風電項目前期工作的復函》中提到,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將全力配合中能建(平潭)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開展項目核準相關工作,推進項目早日開工建設。2024年1月8日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出具《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關于平潭A區海上風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附件1),本項目批復后,建設單位針對原方案35個機位的方案對部分機位做了地勘鉆孔,有6個機位暫不能布置風機,剩余29個可利用機位,當風電機組單機容量達到15.5MW以上時,總裝機容量才能達到450MW。后項目建設單位隨即開展了風機設備招標工作。最后招標結果為:29臺16MW級風電機組。由于風機招標單機容量的變更,風機數量、風機機位、海上升壓站位置、集電線路路徑和主路由220kV海底電纜路徑、陸域集控中心均需進行相應調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五個因素中的一項或一項以上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影響加重)的,界定為重大變動;屬于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風機數量、海上升壓站位置和陸域線路及陸域集控中心發生重大變動,因此需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